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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t GPT-4.0 對決專利法-歐洲專利

Chat GPT 還是有可能給出完全相反的答案。專業問題還是需要專家。

by 王 智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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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t GPT 的閱讀速度與邏輯整理非常驚人,但遇到專業難題還是需要專家們,否則還是有可能獲得完全相反的答案。

對決題目

能否以歐洲專利公約第84條規定為由提起異議、使歐洲發明專利無效呢?

Chat GPT-4.0的回答

Chat GPT-4.0的回答

對決結果

答案是:否。 (Chat GPT 答錯了,頭頭是道、看似非常有邏輯,但是完全相反的答案)不能以歐洲專利公約第84條規定為由提起異議、使歐洲發明專利無效。

“Art. 84 EPC is not a ground for opposition.” (即第84條不是提出異議的理由)
EPO (2022, July). Case Law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(10th ed.) 1.4. Examination of clarity post-grant)

Chat GPT 回答錯誤的原因推測

這題對Chat GPT 來說,確實是個難題,Chat GPT 可以從大量資料中分析得出:

  1. 要獲得歐洲專利必須要符合明確性 (84 EPC)
  2. 可以透過「異議(Oppositions)」程序撤銷不符合專利要件的歐洲專利 (100 EPC)。

因此,或許Chat GPT 是因為串起上述邏輯,而產生「能以 EPC 第84條規定為由提起異議」的錯誤結論。

除此之外,Chat GPT 可能特別容易在 100 EPC (b) 與 84 EPC 之間混淆。

歐洲專利公約(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,簡稱EPC)第84條規定:

Article 84 “The claims shall define the matter for which protection is sought. They shall be clear and concise and be supported by the description. “( 即 “權利要求應當明確要求保護的事項,應當簡明扼要,並有說明書支持。”)

換句話說,專利說明書中記載的內容必須與專利請求項修正範圍(amended claims)一致,以確保法律明確性,並避免公告說明書內容與專利請求項用詞有衝突。

在 100 EPC 規範中指出:可基於三項事由:a)專利標的不具可專利性;b)專利標的揭露情形不明確或存在含糊情形;或c)獲准專利標的內容超過所提交申請文件之主張,提出異議。

EPC 第100條 (b)款 規範如下:
Opposition may only be filed on the grounds that: ……(b) the European patent does not disclose the invention in a manner sufficiently clear and complete for it to be carried out by a person skilled in the art;

簡單來說,說明書需要明確到使該技術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實施(能夠做出來),這與第84條「用字」的明確性不同。

結論

只需要提供歐洲專利審查基準的連結,Chat GPT 就能夠讀取與分析,非常方便又快速,然而,Chat GPT還有機會給出完全相反的答案,更嚴重的是Chat GPT給出的理由頭頭是道,相信許多人已經無法分辨答案的正確性,所以還是重申:遇到專利難題,請找專利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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